讓我們每天晚一小時下班、一年多31天假,好嗎?


圖、文/黃郁棋 

民進黨終於還是以全面執政的優勢,以雷霆萬鈞之勢三讀通過了「一例一休、砍七天假」的修法案;民進黨說,他們是勞工朋友的夥伴,從過去到現在都堅定不變。
 
在這邊我想給大家提一個建議:
   
「大夥兒別縮短工時了,讓我們為了國家的未來、增加台灣的競爭力,反過來增加工時、每天晚一個小時下班如何?」   

先別著急,請聽我說。


相信大家應該都知道,為什麼民進黨要砍勞工七天假對吧?如果不知道,我這邊再引用勞動部的官方公告解釋一次:

「勞動部為配合105年1月1日起法定正常工時由『每2週84小時』縮減為『每週40小時』,勞工全年之休息日將增加13日,發布修正《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將該細則第23條所定休假日(俗稱國定假日)由原有的19日調整為12日。整體來看,勞工全年放假日數仍增加6日。」
   
是的,之所以砍假,是因為你的工時從「雙週84小時」縮短成「單週40小時」了,等於一個禮拜少上了2小時的班,平均一天提早24分鐘下班。表面上,政府說這是為了實現「週休二日」才做的修法,但實際上呢?

「這完全是在偷換概念!你累積少上8小時的班,什麼時候等於一天完整的班了?」


這樣還不夠,勞動部更大言不慚的說:「勞工全年放假日數,仍增加6日。」
        
這種做法有多麼不合理?我想就別解釋了,讓我做個比喻吧。前面我給大家提了一個建議,台灣就經濟不景氣了,還縮短什麼工時呢?為了共體時艱,大家一起「每天加班一個小時」吧。
  
按照2016年的總上班日數249天來計算,每天晚一個小時下班,兩個月就多上了40個小時的班,一年等於多上班了249個小時。以8小時為一天計算的話,等於一年多上了31天班。


來而不往非禮也,勞動部之前說「砍了七天假,勞工全年放假日數仍增加六日」,我想我們也大發慈悲的比照辦理:因為增加工時,一年多出來的31天假,我們就只休16天吧!多出來的15天,就貢獻給老闆、貢獻給國家。
   
每天晚一小時下班,一年多休16天假,另外還免費贈送15天的勞動力給老闆、增加台灣的競爭力,我這個提議好不好呢?政府再也不必為了「砍七天假」被罵到臭頭,老闆們一年也能免費多得到15天的勞動力,勞工也多了16天假可以放。
 
「這根本三贏的結果不是嗎!」


雖然勞工還是吃虧了一點,但是我相信台灣全體勞工應該都能體諒老闆的辛勞、國家競爭力維持不易,每天晚一小時上班、一年只多放16天假(平均每個月多放1.3天),委屈一點,共體時艱。我這個提議,老闆們覺得如何呢?
    
如果覺得荒謬,那麼請容我最後再多嘴一句:

「為什麼到了勞工身上,就不覺得荒謬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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