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時代,目標不是第一就乾脆不要做了!


圖、文/黃郁棋 

最近有一篇文章在網路媒體、行銷圈迅速擴散,標題是《網路行銷工作的心得》;這個女孩子誤闖了「內容農場」這個產業,每天的工作就是轉貼網路文章、分享到粉絲團,然後看流量有沒有達標。基本上,行內人一看就知道是哪一家,這裡就不多說了;這篇真正觸動到我的,是「網路業」(大陸稱互聯網)的價值問題,到底你將人生燃燒進去,想換來的是什麼?

其實網路媒體說穿了,就是一個廣告業;它吸引人進來閱讀,將廣告丟給讀者看,進而賺進不怎麼大把的鈔票(至少在台灣,不怎麼大把)。還記得我2011年面試第一份工作的時候,我對於「網路媒體很大一部份其實不必現場採訪」感到疑惑,ETtoday的FiFi姐反問了一個問題:

「實地採訪過,就一定是真相了嗎?」

轉眼間,四年過去了;從媒體公器、到跳槽當個海盜,然後又「從良」回來網路媒體業,我不敢說嚐盡人情冷暖,但是確實感觸良多。是的,就算有實地採訪,很多時候真相依舊是看不到的;網路上的消息,有時候反而無限接近真相。有時候一通電話可以得到的訊息量,居然比現場蹲一整天的記者還要多:當然,這個牽涉到記者本身的能力問題,但是媒體的「典範轉移」(以前我超討厭這個詞,覺得很假掰)確實存在著。

好吧,那就姑且不提媒體價值了,身為「網路從業人員」的一份子,你現在做的事情,價值是什麼呢?我將《網路行銷工作的心得》裡面提到的工作內容列舉一下:

一、開設粉絲團、想辦法玩遊戲或搞心理測驗,短期內取得最多人的按讃,然後做粉絲團行銷、找業配加進來發放。

二、用很搶眼的標題騙人進來讀文章,透過Google Adsense來賺錢。若以平均eCPM 0.5美元來算(每個網站都不一樣,這只是抓個平均做比喻),他們每個人一天的KPI是50萬人次的流量,換算成貨幣的話可以賺到「500,000 / 1000 x 0.5 = 250」美金的收益,也就是一天幫公司賺進大約7750元臺幣的收益。(當然,部份瀏覽會被計算為無效人次,例如裝了Adblock)

三、幫忙做市場調查,白話一點就是填問卷抽獎活動。

四、做電子商務。

作為「網路行銷人員」,每天就是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重複著相同動作,找梗、轉載、制式化分享到粉絲團(這家公司還規定每個人的貼文時間,更加制式),然後賺流量、領薪水,下班睡覺。這意義到底在哪裡?


還先別說,我知道很多電子媒體也是這樣幹的;應該說,大多數電子媒體的編輯,也會經歷類似的工作流程。

殘酷的是,在這個圈子裡,除非你作弊(利用DMCA躲避法律責任),否則通常只有第一、二名能賺錢,第三到第五名勉強打平或接近打平,剩下的幾乎通通賠錢。在網路業,如果你的目標不是第一名,其實可以直接收收打包走人了。想在這個圈子混,只有兩條路可走:

一、硬碰硬,誰怕誰,你用100個員工搶流量?我就用500個員工跟你玩,任何社群消息都報,並且規定KPI。

二、另闢蹊徑,走一條沒人或沒什麼人走過的路,作為第一個嘗試的人,你自然會是第一名;雖然這條路不一定值得走、也不一定能走得長久。但是一旦你走狗屎運了,你的人生就準備天翻地覆了。

第一條路是紅海,ETtoday剛搶進的時候其實算稍晚了,但是競爭對手還不算太多;現在連自由、中時都進軍這個市場,然後農場網站也如「雨後春筍一般」的出現。就算你最後搶到了第一名,估計也是損失慘重。

第二條路,說是很容易,但是做很困難;因為各項嘗試一開始肯定都是沒業績的。沒有業績,就沒有辦法跟老闆、董事會報告,除非你是新創產業、或者你自己是老闆,否則很難說服別人甚至自己「這麼幹」,尤其失敗率非常高。

所以,左轉右轉,真的無路可走了嗎?倒也未必。在內容產業上想做第一名,最簡單也最直覺、保險的方法,就是「做自己」(ETtoday其實已經逐漸抓到了這個方向);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都是特別的,差別只在「多特別」。如果當初LINE也是走臉書、G+的老路,能夠有今天的五億用戶嗎?當然,前提是妳的員工有能力展現自我;連展現自我的能力都沒有、也不願意嘗試,自然就甭談了。

部落客就是賣個人品牌的最佳典範。如果今天阿達也開始改寫中央社的科技新聞,還有人會去看嗎?嘗試讓「個人特色」盡情發揮,是現在做到獨一無二的最簡單捷徑。三種東西是最珍貴的:戰略、團隊以及資金。團隊如果只是做著一成不變的工作,那其實叫做浪費資源。

試著做第一名吧,方方面面的第一名,第一個做的,第一個冒險的,第一個賺錢的。不然,收一收打包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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