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可怕的事情,是不記得自己的優勢、只看見別人的成功


文/黃郁棋 

最近在思考,職場上的「成功」與「失敗」,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最近在工作上有些撞壁的感覺,不是「做不到」,而是「太雜而無法聚焦」的感受太過強烈,強烈到我發現自己必須做出取捨,在某些領域多花一點心力、某些領域減少一些專注力。人畢竟一天只有24小時,不可能什麼事情都做到好;要讓團隊成功,說穿了還是得回到團隊分工身上。

不過,在分工之前,「戰略」的擬定卻更為重要。戰略就是,假設你有了這些資源(通常是不夠的),你該定下怎樣的目標,才能達到、或距離「終極目標」更近一些?

我想,做網路內容行業的人,終極目標恐怕都是一樣的:

一、賺錢

二、成名

三、成為別人的精神食糧或支柱


好吧。那麼,戰略擬定的時候,要從哪幾個層面著手思考呢?我認為「戰略」的背後意義,其實就是「將自己所持有的資源、人力、技術達到最佳投資報酬率(CP值)的使用,進一步接近終極目標。」換句話說,這世界上並沒有一套通吃的戰略,只有「因地制宜、隨機應變」這條路能走。

但是在擬定戰略的時候,免不了都會觀察「現有競爭者」在做些什麼,作為戰略參考;弄清楚大家的商業模式後,可能稍微修修改改,就成為自己的戰略了。這是最常見的情況,但是卻往往不是理想的情況:因為這個戰略,很可能大幅度忽視了自己團隊所擁有的資源、人脈、人才取向。最終變成「模仿貓」(Copy Cat),好像有一點點成功,但總是做不贏別人。

在考慮戰略的時候,有幾個面向必須顧慮到:

一、想進軍的這個市場,以現在的這種作業模式,究竟還有沒有肉可以吃?

二、競爭對手的總人力有多大,我方的現有人力規模與未來計劃規模又多大?

三、競爭對手的人才,有哪些特色?我們如果按照現在的玩法,是否等同「拿自己的弱點,去對幹別人的優點」?

大家都以為業績成長是理所當然的,只要人人都努力;但這是完全錯誤的觀念。努力的方向錯了,很可能會讓團隊陷入「進退兩難」的局面,繼續也不是,撤退也辦不到。

拿媒體業來說好了。ETtoday的崛起,儼然成為了媒體業的標杆。他們的作戰策略其實就這幾條:「量大為王」、「鄉民為王」、「人格魅力為王」以及「流量為王」。換句話說,只要稿量夠大、內容夠社群、小編夠有人格特色、網站流量夠,就能達到他們想要的目標。

畢竟我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在這邊,而這也是我想達到的目標沒有錯。但是,我們一定要走「量大為王」或「鄉民為王」的路嗎?在這條路上,蘋果一直是強者,再來是ETtoday,現在二者誰贏誰輸已經不好界定了;從2014年開始,自由成為幾乎沒有懸念的第三強,中時雖然改版得比自由更早一些,但是在社群消息與操作這塊,顯然還是落後自由一些,我認為中時第四。

這條路上已經有這麼多強者佔據,我們是否也要走上同樣的路?不是滅自己威風、長他人志氣的問題,而是「就算我們拼死拼活的擠進去了,成本提高後換算下來的效益,是不是我們要的?」

老實講,我也漸漸同意「流量為王」的觀念。不管你的訪客是什麼類型的人,訪客夠多,你就會是第一名,廣告主就是會埋單;我認為這個至少在五年內,是不會改變的。就算你有其他收入管道,例如辦活動、付費訂閱,賺到的錢,還是比不過「流量為王」這個硬道理。

因此,不管怎麼做,目標都絕對是「製造很多、很多、很多的網路流量」。

但是,製造網路流量,一定、非得靠「很多很多的文章」,來搶對外與對內連結數量、搶搜尋引擎排名、搶運氣好的社群擴散嗎?最近的幾次事件,讓我重新思考了一次這個問題。

一、辦活動造成的流量效益、社群擴散,其實不一定輸給新聞;但是活動是短期的,如何能留下這些流量會是問題。

二、最近無論是三立、TVBS、中天還是民視、蘋果,都很熱衷「網路現場直播」;蘋果甚至將「蘋果Live」獨立出來,而且還不使用YouTube直播,擺明了看準這塊下苦工去做。但是,當許多人同時直播的時候,效益就會分散;若網路可以做到「獨家直播」,並且利用社群擴散,那力量實在是非常可怕的。

例如,獨家潛入台北市政府、偶像劇拍片現場、明星的飯局,跟對方說上話等等。

三、甚至不一定要是新聞,像網易有許多「段子」、「輕鬆一刻」的主題文章,也很受歡迎;《羅輯思維》的影音,也是很多人追蹤的對象。甚至使徒子的漫畫《一條狗》如果出在某個網站作為獨家連載,打眼將新的小說放在某個網站作為獨家連載章節,都是流量大宗。

(Image by 使徒子/《一條狗》漫畫。)

雖然現在的網路生態圈很大一部份被DMCA條款破壞了,但是如果能將「價值」、「含金量」隱藏在作品當中,例如使徒子《一條狗》中的主角都吃西莎,只要我們代理了西莎的銷售,DMCA條款反而變成了賺錢的最佳擴散管道,不怕你盜版,只怕你不轉。

當然啦,這就叫做置入性行銷;但是當你營造出一個備受喜愛的產品時,越多人喜愛、你就有越多的操作可能,例如使徒子作者本人是不是有養什麼狗,將作者的日常也加進來,越多人盜版你、你的盈利空間就越大。

為什麼拿使徒子當比喻?因為我最近在看嘛,呵呵。

也就是說,是不是真的要「走別人的路、讓別人走投無路」,我是抱持懷疑的;甚至一個不小心,換成自己走投無路也說不定。網路圈是「不務正業」最容易的地方,大家還是一板一眼的照著SOP走,實在太浪費啦。

於是乎,你會發現,小組織、小公司的「可能性」總是比較大一些,因為翻轉容易、KPI隨時可以改變,世界變成什麼樣子、他們就跟著變成什麼樣子,或許有一天中獎了,就變成世界追隨他們的樣子。

到頭來,還是得看公司的「現存優勢」是什麼、怎麼做才能達到效益最大值;還是得看目前的員工是什麼樣子,他們可以做什麼事,或更好一點的,自己就有自己想做的事,只是在找舞台配合。

職場最可怕的事情,是不記得自己的優勢、只看見別人的成功。我說完了,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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