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孩子上街頭,就算是為了善良的目的,是對、還是錯?

文/黃郁棋 
  
剛剛在看《羅輯思維》的時候,羅胖正在談「強者之弱」,提到人們用故事來認知世界,容易陷入單向思維陷阱,他舉出一個很有意思的例子,很適合放到反課綱剛結束不久來看。
  
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Jr.),相信大家都認識,就是那位發表著名演講「I have a dream」的黑人,曾在1964年獲得諾貝爾和平獎。他流傳給後世的印象,是非常正面的、課本都一定會提到他,但是,大家看到的真實,是真正的真實、還是經過「強勢者詮釋」後所換來的真實呢?

(馬丁.路德.金。圖片出處:Bettman/Corbis

馬丁路德金,其實對當時的政府而言,就是一個抗議份子;他來到阿拉巴馬州伯明罕的時候,想組織當地的黑人出來抗議,但是一開始卻遭遇了大失敗,幾乎沒有人響應。後來他們想了一個妙招,將抗議地點選在一堆黑人的工廠前,並且把抗議時間訂在傍晚下班時間,當黑人們一起下班、走出工廠,經過抗議地點的時候,彷彿都像在參與抗議一樣。然後,讓新聞記者拍下聲勢浩大的畫面。
 
然而,這還不夠。他為了達到更大的效果,開始號召孩子上街頭!讓電台DJ在節目中提到:「某某時間在某某地點有一場精彩的秀,年輕人趕快去。」緊接著,警察到場後,開始使用高壓水槍與警犬驅離這些抗議的學生,於是形成了一個很經典的畫面: 
 
「警察居然如此粗暴,用高壓水槍與警犬傷害這些手無寸鐵的孩子!」
  
是的,警察打人,台灣人一點也不陌生。

(警察居然讓警犬咬人!仔細看,其實警察拉住了警犬,但誰知道呢。圖片出處:Genius.com

事實上,並非所有的學生都是抱持著抗議的心態前往,更多其實是站在「圍觀」的角度,以鄉民看熱鬧的心態來參與盛會;畢竟,人多了、大家都會感覺得到,「這似乎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會寫在歷史當中,我必須參與,就算我不能做什麽。」
 
後來,警察用水槍攻擊學生的畫面,被新聞記者透過電視畫面散播到全球,警察暴力的罪名就這麽被定調,這整件事造成了很大影響,最後當政者也確實做出了妥協。馬丁路德金變成革命英雄,受到後世景仰。

 
但是,從這件事我們可以發現到:
 
一、馬丁路德金故意讓孩子上街頭,目的就是希望製造更大的動亂、衝突,尤其孩子的純潔與中立立場一旦受到警察攻擊,警察絕對會被輿論罵到翻掉,這是他早就設定好的「被害者形象力量」。
 
二、馬丁路德金故意將抗議地點設在黑人工廠外面、並且把抗議時間設定在他們下班的時候,一方面方便大家,二方面也可以魚目混珠。

(警察用高壓水槍壓制學生。圖片出處:LaGuardia.edu
 
這些其實都是很下三濫的手段,尤其鼓動孩子上街頭的行為,根本就像戰爭時讓老弱婦孺當擋箭牌一樣,讓攻擊者「只能捱打,一還手就立於必敗之地,且會遭遇無窮無盡的道德譴責。」
 
我相信孩子永遠不會認為自己是被煽動的,他們無論是出於好奇還是熱情,他們都認為自己是真心的,且具有判斷能力。但是,過了這麽多年回頭看,你認同馬丁路德金鼓動孩子上街頭跟警察第一線對立的行為,是好的嗎?
 
就算馬丁路德金的訴求,是如此的具有正當性?
 
或許有人會說,成大事者不拘小節,孩子上街頭沒什麽,如果沒有這些孩子,今天美國總統會是歐巴馬嗎?這樣解釋或許是合理的。但是,如果今天不透過鼓動孩子,他難道就無法完成他的政治目的嗎?

  
更深一層的講,其實很多政治目的本身並沒有絕對的對錯,定下規則的人,都是強勢的角色。有錢人規定,做人要有禮,無禮的人就會受到道德抨擊。

(推薦大家參考,羅輯思維《強者的宿命》)

在商場上,你不按照牌理出牌,打亂市價、造型抄襲,例如小米,也會被貶低得一文不值。但是這些「規矩」卻很可能是強者因為自己知道弱點所做出的代償,因為傳統廠牌無法做到成功的壓低成本,所以用「破壞市場」、「破壞環境」、「打亂規矩」來抨擊不按照規則走的人,但是一旦這些抨擊失效,傳統廠牌就等著吃屎了。
 
今天馬丁路德金之所以被景仰,是因為他變成了整件事情的強勢者,具有解讀一切的權力;假設今天他的社會運動終歸失敗了,他讓孩子上街頭的行為,又會遭遇怎樣的責難呢?

再回頭看看台灣反課綱,最後稱不上成功,孩子們與相關團體,是不是接收到了非常大的社會壓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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