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黃郁棋
最近「陸生納入健保」的議題,在網路上可以說是吵翻了天;與以往不同的是,反對的人自然非常多,但是支持的人卻也大有人在。理由在於,以第六類被保險人身份給予健保優惠,台灣「陸生以外」的外籍留學生,早就已經享有了,在此之前,幾乎沒有人針對這點出聲抗議。直到要將中國留學生也比照辦理的時候,才像原子彈爆炸一樣,各種謠言都漫天飛舞了起來。
這次之所以能夠吵個不停,首先當然免不了選舉因素,選舉就是要有話題可以吵、可以對立,不然哪裡有媒體版面。針對陸生納保問題,目前市面上主要有四種解決方案:
一、國民黨:比照現有外籍學生,自己負擔六成保費,政府負擔四成。換句話說,陸生自己每個月要付749元,政府補助500元。
二、民進黨:無論是中生還是外籍學生,保費一律自行負擔,也就是1,249元。
三、台聯黨:中國學生因為沒有繳稅給台灣,因此不得納保。
四、TonyQ:所有外籍生的健康保險獨立出來運作,自負盈虧、不跟現有台灣健保綁在一起。
根據教育部提供的統計資料,103年在台灣正式修讀學位的陸生,一共5,881人(沒意外的話,104年應該更多一些,但是目前找不到數據);一旦國民黨版的陸生納保政策通過,等於這些陸生居留滿6個月後就要強制加保,而政府每個月針對這些中國來留學生的補助,將會是500*5881=2,940,500,大約294萬元新台幣。姑且不論僑生,其他外國留學生在台灣也有14,063人,政府每個月健保補助703萬元。
起先,許多人覺得政府打算開放陸生納保,根本是「作秀給大陸主子看」、「當散財童子也不是這樣當的」,甚至有人說「這樣只會加速醫療崩壞的速度」、「增加健保的財務負擔」。但是,後來越來越多人發現,原來政府以第六類被保險人身份幫其他國家的外籍生保健保已經行之有年,只針對「陸生不可以」確實有些說不過去,於是整個炮火放大到整個在台留學生,認為「所有的留學生,都應該全額負擔所有健保費用,政府不得補助」。
說實話,你不能說他們錯。確實啊!留學生沒有繳費,憑什麼讓政府補助他們健保費用呢?但是,如果真要如此斤斤計較,台灣將會變成一個「一點關懷也沒有的冷冰冰社會」。國家給留學生的一些福利,如此錙銖必較,扯到兩岸問題,甚至「寧可收回所有留學生的福利,也不願給陸生撿到一點好處」,這種心態真的十分令人心寒。
另外,有幾點必須注意:
一、在台灣長期修習學位的陸生人數(這裡暫不包含短期研習,雖然短期有些會超過半年,但是基本不會超過一年),真的不太多;你說健保會因為這一個月300萬的補助而倒閉嗎?說真的,這不是問題所在。
二、來台灣長期留學的陸生,絕大多數都是年輕的學生(不否認或許可能有年紀較大的人來,但是絕對是極少數)。我看到網路上有些人說,她看到許多中國的大老闆都有學生證,這些人如果為了健保來到台灣,不是吃垮台灣的健保資源了嗎?事實上,這個可能性趨近於零。別忘了,要取得外籍生的健保資格,第一個是留學生身份(你也得考得上),第二個是居留超過半年(你大老闆都不必回中國出席董事會了?)而這些時間、人力成本,根本不值得。
被害妄想症可以停止了,謝謝。
三、世界上給留學生健保補助的國家大有人在。根據我詢問日本留學友人得到的資訊,日本的國保就是要求所有學生都要加入的,包括留學生,看病時自行負擔醫療費用的三成;然後不同的地區政府還可能給予更多健保補助,例如京都市政府就有「給留學生的健保補助」,一個月七百元。(當然,還是有像德國、英國等歐洲國家,留學生的醫療保險是必須全額自費的,而且不便宜。)
這是國家對於留學生的優惠關懷,若真要斤斤計較,補助這些留學生究竟有什麼好處?一來這些留學生未來「有可能」會留在你的國家協助建設,二來他去你們國家留學本身也有付學費,增加學校的收入。除此之外,他住在你們國家,總要購物吧?總要消費吧?這些其實對國家都有一定程度的好處。尤其,陸生在台灣是「不可以打工賺錢的」,他花在台灣的錢,絕大多數都是從他家鄉中國帶來的。
一個國家如果陷入如此斤斤計較、小鼻子小眼睛的循環裡面,只要一給留學生福利就引來民眾的「不公平」反彈聲浪,那這個國家還有何溫暖可言?事實上,中國從2013年9月開始,只要是台灣來的學生,就讀大陸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通通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範圍。換句話說,這些台灣學生,可以在他自願申請的前提下,按照與大陸學生同等的標準,在高校所在地繳納費用,享受與大陸學生同等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當地財政也將為這些台生的醫保提供財政補助。
台灣人真的要為了「逢中必反」而剝奪所有留學生的人道關懷嗎?至少,我無法認同。上述TonyQ的做法,是相對爭議性較小的:將所有外籍生(包含陸生)的健康保險獨立出來運作,自負盈虧;要補助、要調整金額,都可以視情況運作,不與台灣人的全民健康保險做綁定。如此一來,可以兼顧照顧留學生的目的(分開了,還是可以補助啊),又可以避免已經一團亂的全民健保再惹上這麼多無謂的輿論,何樂而不為呢?
補充:陸生的「停留改為居留」,到最後是否可以得到歸化權利?我覺得這個比較值得討論,而不是納不納入健保的議題(當然,會改為居留的一部份原因,是因為「停留」資格無法納入健保)。關於這一點,我的研究結果應該是:沒那麼容易!除非他本來就具有歸化的條件,例如成為陸配。
首先,假設對象不是大陸人好了,「外國人」的歸化條件如下:
依國籍法規定,外國人或無國籍人須具備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即取得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每年合計有183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繼續一定期間以上;年滿20歲有行為能力;品行端正,無犯罪紀錄;有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喪失其原有國籍等要件,得申請歸化我國國籍。上開合法居留之事實繼續一定期間以上,如為我國人配偶身分須合法繼續居留3年以上,一般外籍人士身分須合法繼續居留5年以上或曾在中華民國領域內合法繼續居留10年以上。但是遇到大陸人,就更麻煩了,因為它適用《兩岸關係條例》;在這個條例中,只有大陸配偶才有可能歸化:
依現行法規定,大陸配偶持團聚事由之許可證入境並通過面談後,經結婚登記,即可申請依親居留,自許可依親居留時起,居留滿4年,每年在台居留期間至少183天以上,得申請長期居留,長期居留滿2年,每年在台居留期間至少183天以上,得申請定居,取得定居證後再至戶政事務所換領身分證。
結論是,只有居留、沒有結婚登記,是沒有辦法拿到台灣身份證的。這個擔憂,其實是多餘的啊!不過,如果確實在就學期間變成了大陸配偶,那按照現行法案,隨時可以更改居留原因(變成依親居留),並且可以繼續讀書不必被退學,等於可以一邊讀書一邊累積居留時數。這個確實對大陸配偶而言算是利多,因為可以在畢業後不久就獲得台灣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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